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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工程学院清退休学、保留学籍超期学生挂网公示

作者:时间:2026-06-18点击数:

根据《徽商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(修订)》第四十条“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应予退学: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院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。”之规定,经信息工程学院研究决定,拟对张宇洋等27名学生作退学处理。

现将张宇洋等27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,自2026年6月18日起至2026年6月25日止。公示期间,若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,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
联系电话:0551-68580807

注:上述学生因联系方式无法查询、联系不上本人或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,本处理决定以挂网公示形式告知。请相关学生务必密切关注本公示内容,逾期未提出申诉的,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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